近日,大家是不是被這樣一則新聞刷屏了呢?
12月24日,一男子從重慶沙坪壩區(qū)三峽廣場一公寓樓高墜,不幸砸到兩名女高中生,并造成她們當場死亡。據悉,其中一位被砸女生還是失獨再生,看到這樣的消息,無疑讓人非常痛心。
而無獨有偶,今年六一節(jié)期間,四川眉山也發(fā)生了同樣類似的一起事故。一位男士因為有精神病而跳樓,也是恰好不幸砸中了樓下散步的兩位行人,并致其死亡。只是,這回換成了祖孫倆。
一邊是花季少女,一邊是老人孩子。她們本該揮灑靚麗青春,安享祖孫之樂,卻被這樣的無妄之災剝奪了生命,無疑令人深感同情。
但回過頭來,這些事故也向我們做出了警醒,告誡我們高墜行為的危險性。
尤其是高空墜物!
近年來,由于城鎮(zhèn)化發(fā)展的不斷加快,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,城市中拔地而起的高樓越來越多,這大大增加了人們頭頂上的“危險性”。不管是高空施工還是高空違建,都可能給人們帶來“飛來橫禍”,威脅大家的“頂上安全”。
相比于高空墜人這樣的小概率事件,高空墜物砸中人可是時有發(fā)生。據相關數據統(tǒng)計,2018年全國共發(fā)生近700起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,死亡800多人。其中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多,共發(fā)生300余起,占總數的約47%。
由此可見,預防和避免高空墜物發(fā)生迫在眉睫、刻不容緩。但具體該如何做呢?
目前,我國已經出臺了《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、墜物案件的意見》等相關法律,明確規(guī)定: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,根據具體情形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,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。
不過在具體排查高空違建行為,預防高空施工等方面,依賴的依然只是人工。人力排查和監(jiān)管對于高空墜物的規(guī)避來說,所起到的作用不甚明顯,同時還面臨著高額的人力成本支出,以及大量的人工資源耗費。
換句話說,現有治理高空墜物事故的方法已經趨于完善,但預防和規(guī)避高空墜物事故發(fā)生的手段還較為落后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12月15日,據國外Engadget媒體報道,紐約正在計劃將無人機應用到高空墜物的防范之中。
據了解,紐約市議會的議員提出了一項法案,要求建筑部門在接到有關建筑物投訴或確認建筑物違規(guī)后,在48小時內動用無人機進行檢查。法案表示,無人機在紅外線和攝像頭的助力下,可以通過巡查建筑物裂縫的溫度變化,輕松找出建筑的安全隱患。
而且,利用無人機進行檢查,還可以緩解紐約市建筑部門的人員短缺問題,節(jié)省大量資金。計劃中每架無人機購價只需2500美元,遠比將檢查工作交給私人公司所要收取的費用要低得多。
也就是說,未來無人機完全可以取代人工,成為我們發(fā)現高空安全隱患、預防高空墜物的重要利器,我國也可以從紐約市的計劃中獲得相應借鑒和啟發(fā)。不過,就像紐約市當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樣,我國也需要解決相應的問題才能有望將夢想轉化為現實。
其中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法律監(jiān)管。
紐約市在1984年出臺航空法,禁止在城市中使用無人機;同時,我國近年來不少城市也出臺了相關法律,對無人機應用做出不少限制,并劃定相應禁飛區(qū)。這些都限制了無人機在高空安全防范方面的應用和發(fā)展。
在未來,我國如果真想讓無人機成為保護我們頭頂安全的“神兵”,還需要從法律層面做出更加完善的修改和制定。
而要達到這一目標,離不開無人機技術的突飛猛進,以及無人機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。總而言之,就是我們必須推動無人機產業(yè)更加健康、成熟的穩(wěn)步發(fā)展!